在资本下乡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同时,依然要留个风险防范的“心眼”——防范土地(土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流转的非农化、非粮化。土地流转的非农化、非粮化,指的是资本下乡流转的土地,改变土地本身的农业用途或粮食用途。当前,全国耕地流转4.47亿亩,流转率达33.3%,随着土地流转的加速途径,“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也在一些地方出现,成为严重的农业隐患。
一些工商资本下乡,将种水稻的农田改种经济作物,或在良田上开挖鱼塘搞养殖;而另外有一些企业则将承包下来的土地改成度假村,其用途已与农业相去甚远。对土地流转非农化的原因,民进中央在《关于加强土地流转非农化监管的提案》中分析,由于政府监管不严,流转合同约束无力,加上苗木、水果、蔬菜和设施农业等亩均收入远高于种粮,不少的农业经营主体选择非粮化经营;更有甚者,圈而不用、闲置多年,以备商业开发。
据农工党中央分析,导致租地用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亩种粮纯收益过低,城郊地区种粮基本亏损,未来土地租金和人工成本上升只会加剧规模化经营主体非粮化、非农化的现象;另外,导致粮食收购价总水平继续走低,受市场预期的影响,相关的农业经营主体更趋向于非粮化、非农化,甚至选择流转后大面积撂荒,这些都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