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要进一步落实好已有国土资源政策措施,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完善配套政策。着力在“三去一降一补”中发挥更大作用。过剩产能行业不少是用地、用矿大户,房地产(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库存过多与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相关,一些地方土地抵押融资比例偏高助推高杠杆,一些地方地价上升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补齐贫困短板也要求土地、矿产资源发挥更大作用。因此,要继续严把新增产能用地、用矿关口,决不能向过剩产能和低水平重复产能供地批矿;加强土地、矿产执法监管,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对退出企业、兼并重组、转产企业、停建项目等涉及的土地资产处置,落实和完善支持政策。同时在推动“十三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等方面切实发挥资源保障作用。
着力提高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在资源环境约束强化的情况下,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能简单依赖增加用地、用矿,而要更多依靠创新。要围绕开辟新空间、培植新动能,全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围绕改善投资环境、释放消费潜力,持续推进产业用地政策创新;围绕建立产权保护长效机制,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和动力,加快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创新。具体到工作任务上,要围绕振兴实体经济,落实和完善产业用地政策。自上而下做好地方各级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适时启动新一轮全国土地调查和规划修编,促进“四大板块”发展和“三大战略”实施。
合理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水电核电、特高压输电、智能电网、油气管网、城市轨道交通、灾后重建、农业农村发展、脱贫攻坚和中西部地区倾斜。对国家铁路、公路、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继续实行绿色通道、先行用地、补充耕地承诺制等特殊政策。围绕新型城镇化进程,创新差别化土地政策,支持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发展,促进重点城市群建设;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城镇人口和产业承载力;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开发,释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