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地方政府要适应新的形势,除了政府直接掏钱建项目,还要充分地调动社会其他资源,如通过PPP模式等,让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棚改项目中来。早在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工作的意见中,就提到要创新融资体制,除了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也是重要手段。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积极推广PPP模式。各地应建立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与价格补偿统筹协调机制,合理确定服务价格,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动可持续发展。
目前来看,有部分棚改PPP项目落地。2014年,安庆市政府与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安庆市棚户区改造等展开合作,首期合作内容为73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资金投入概算超20亿元,采用的就是PPP模式。棚改项目本身是否能实现资金平衡,主要跟土地位置有关。因为棚户区原来密度比较低、容积率低,进行棚改之后,除了安置居民外,还可以配套进行商业开发,如果地段好的话,商品房销售收入能覆盖棚改整体项目投资。但是,这不适用于那些房地产过剩的城市,如果房子本身过剩,棚改PPP项目新建的房子自然也难以卖出去,项目后期收益比较差。
这也是为何近几年地方在不断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的原因:在满足棚户区改造居民多样化居住需求,还能有利于化解库存商品住房。陈政高近日表示,2016年全国棚户区改造中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48.5%,比2015年提高了18.6个百分点。不少省份在布置2017年棚改任务时,对货币化安置比例也提出了要求。如河南省2017年计划新开工棚户区改造42万套(户),基本建成30万套,并要求货币化安置率要达50%以上。甘肃省也正在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提出2017年棚改货币化安置率将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