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改革是2016年中央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创新性提出落实农村土地(土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鼓励确权登记,农民退地进城,实现农村改革和城镇化建设的统一。对于农民退地补偿这一困难但关键的问题,一号文件给出了解决办法。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扩大整省试点范围。允许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补偿。
“三权分置”是一个系统性复杂性的工程,涉及到区域协调和利益分配,要将顶层设计和前期试点相结合,一步一步地推进。现阶段很多改革需要制度的完善,例如耕地的经营权抵押、农民进城后承包地退出的问题等。农民进城进城后,政策规定不能强制收其土地,但是可以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其透露,关于“有偿”,在前期一号文件政策调研制定过程中,地方反映,对于有偿的资金从哪里来,感觉非常困惑。“因此,这次中央一号文件讲了,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的用途用于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进行补偿,这也是根据地方的实践、基层的要求作出的与时俱进的规定”。
退地补偿款的来源可以通过市场化来获取。比如重庆的地票制度,把远郊的山区退出的土地进行复垦之后,形成地票,和郊区的建设性用地挂钩,这样的话退出土地的价值实现了,农民的收益也提高了。这些年来我们的建设用地,城市农村都在增加,农村的建设用地很大一部分都是宅基地,很多违规的一户多占等乱象,另外大量农民离开农村,宅基地空置,这些存量怎样进行优化是当前面临的很重要问题。根据他在浙江农村的调研,通过这两方面的整治,能节省出20~30%的建设性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