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农村土地(土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项制度改革在33个试点地区推广展开,其中宅基地改革围绕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有偿使用和退出、完善管理制度等几个方面进行。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8月底,在15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中,11个试点地区共办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188宗,总额约1.4亿元,14个试点地区共退出宅基地14500多户,退出面积6200多亩。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宅基地改革中的重要一环便是如何处理闲置宅基地。针对宅基地闲置情况,《瞭望》2014年刊登调查报道,指出“部分村落农房闲置十之八九,一些村庄农房闲置情况突出,尤其是‘空心村’和偏远山区。”湖南省政府参事段建南2016年发表文章称,“粗略估计目前湖南农村宅基地闲置10%~20%,个别地方达到30%以上。”央视财经则在2015年末的一篇报道中引用中科院2013年的测算数据,直指全国宅基地总共约有2.7亿亩,而空置的约有1.14亿亩,占比超过了四成。
数据显示,1995年,我国农村人口达到8.6亿人的高峰,当年相应的农村居民点用地2.46亿亩。1996年至2010年,农村常住人口减少了1.38亿人,但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仍达到了2.48亿亩,人均用地214平方米,远远超过150平方米的国家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闲置宅基地如何盘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几个思路,包括: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