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济南关于保持房地产(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巩固调控成果,防止房价反弹,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维护群众利益,市政府研究确定,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强化竞买居住用地资金来源管控。将竞买资金管控要求列入土地挂牌出让文件和出让合同,竞买人所有竞买土地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市国土资源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等部门组成土地竞买资金联合审查小组,实施土地竞买资金审查监管,发现违规的,取消竞得资格,不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并纳入我市土地交易市场诚信黑名单,2年内不得在我市参与土地竞买。
加强商品房预售审批管理,控制市场供应节奏。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申请门槛,加强预售资金监管,防范市场风险:规划12层以下住宅单体主体结构完工后,12层以上住宅单体主体结构完成一半后,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对销售均价高于开发成本20%以上的住宅项目严格审查,涉嫌暴利的,限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1套住房。
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限购政策。认真落实商品房网签备案规定,依法严厉打击捂盘惜售等行为。严格购房资格认定,严查造假骗取购房资格行为。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对开发企业、房产中介及承销机构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开盘中炒号倒号、侵犯群众购房权益等损害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行为。
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签撤销程序,切实制止预售商品房转让等炒房行为。在房屋权属登记前,凡不符合合同撤销相关规定的,一律不得办理网签撤销手续;开发企业与购房人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通过办理网签合同撤销更名业务,逃避房地产交易税费的,一经查实,合同更名视为无效,企业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有关当事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