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建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旨在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规定,自11月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此次政策调控着重于信贷方面。首先,原先信贷政策只认房,不认贷,即只要出清手中房源,再买还是首套。调整后的政策即认房又认贷,意味只要以前有信贷记录,而且是查全国征信,再买房都认定是第二套,对改善型冲击尤为明显;对于首套房首付比例提高0.5成,也影响到了刚需的购买力。”
对于此次调控政策加码的原因,此前,上海购房政策总体上已经比较严厉,但是从近期房地产市场数据来看,政策必须加码。这和目前上海房地产市场面临的三个压力有关。第一,库存规模相对不足,亟需通过政策调整来实现供求关系的平衡;第二,房价上涨态势依然比较明显,控制房价的难度还是较大;第三,看涨预期依然较强烈,亟需通过政策进行市场预期的引导。目前出台政策,时机成熟、政策条文清晰且具有针对性,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