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不仅经济用房租赁入市受到《租赁条例》废止影响,住宅(住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租赁市场同样也受到较大冲击,呈现管理和服务同步弱化趋势。据了解,全市住宅出租屋达700多万间套,面积达2.8亿平方米,登记租赁居住的外来人口约1200万人,其中办不了《房屋租赁凭证》的出租屋在400万套以上,至少800万人的工作生活因此而受到影响。
《房屋租赁凭证》作为一种租赁关系建立的官方凭证,由当事人民事关系成立后主动到职能部门办理,已与市监、公安、教育、税务、人居、卫生、食药等部门管理服务紧密相联,形成了一整套政策审批相互印证支撑的生态系统,在办理子女入学、税务登记、环保审批、卫生许可等20多个领域,起到证明“我在这里”的作用。
今年初以来,许多家长所租房屋办不了《房屋租赁凭证》,导致孩子无法入学,有关部门只得向办不了《房屋租赁凭证》的家长提供一项租赁信息申报服务。然而,这种租赁信息申报服务仅作为学位申报的特例使用,无法向经济用房推广应用,也不能延伸到其他行政审批服务之中,严格来讲仍然没有法律依据。
据了解,国务院5月份已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文件,允许现有房屋出租,并明确要求落实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但对进入租赁市场的“现有”住房在产权许可方面没有明确划线。有政策研究者认为,“现有房屋”指存量房,应包含产权手续不齐全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