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住建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其中主要涉及楼市信贷政策是:自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同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则要求严格。
综合首套房贷与二套房贷,上海最严,其次深圳,再次北京!在上海出台新政的同时,天津也出台了新的房屋信贷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官方网站挂出了由该行与同天津银监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政策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