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决定,推进规划、国土机构合并,从管理职能上实现“两规合一”,使空间规划与土地(土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利用规划更一致;调整城市管理的部门职责,组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并明确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多部门共同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格局。市政府向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提交了关于设立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报告。
根据备案报告,市政府决定,设立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设立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挂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在今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当前的城市管理体制,存在着专业性强但综合性弱的问题,一旦一件事情跨部门、跨领域,往往会发生找不到牵头部门的状况。这次改革将重点解决统筹问题,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