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2015-07-21 02:20阅读:41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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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成都市中心城区2015年第一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已于7月14日完成摇号工作。该批次房源共计9588套,登记参与摇号的保障对象15342户(含81家单位、737户)。经前期电脑公开摇号后,目前已确定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顺序,明日起将正式选房。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那么,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成都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成都五城区及高新区公租房保障对象等及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单身无房职工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7万以下和7万-10万(含10万)两档。

家庭人口两人上申请人必须具有成都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共同申请人。

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单身无房职工人年收入3.5万下和3.5万-5万(含5万)两档;具有成都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上(含3年);成都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家庭或人年收入规定收入标准内;具有成都户籍;成都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及成都高新区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上(含2年);成都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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