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不完全具备房地产开发条件的企业,通过一定途径拿到地就开始进行所谓预售,形成腐败群发的利益链条。”民盟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主委、赤峰市政协副主席、赤峰学院副院长郭丽虹代表说,建议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取消商品房(中国商品房市场调查研究报告)预售制度,降低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
郭丽虹指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规定门槛过低,处罚力度弱,而且现实中执法不严、监管不力,不仅容易滋长腐败、扰乱房地产市场,而且损害消费者权益,制造和遗留了许多社会问题。
“比如房屋规划变更不征求意见损害消费者利益;不按时交工又无赔偿,预售实等于隐形融资,开发商白白花了消费者的钱还不感恩,甚至有的还是诈骗侵财等等。”她说。
郭丽虹介绍,商品房预售制度是特殊时期的产物,解决了当时建房者和购房者资金不足问题,为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发挥了巨大作用。
“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大大提高,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现房销售、甚至二手房买卖都可以按揭贷款,房地产企业也有了应有的资本积累,商品房预售制度已经完成历史使命。”她说。
郭丽虹指出,我国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1994年颁布的。21年后的今天,法律应与时俱进,建议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