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CBD核心区12地块投标资格放宽

2010-07-05 01:29阅读:87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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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日原定于月底规划招标的朝阳区东三环CBD核心区12宗土地再生变故。从地块规划阶段备忘录了解到,规划方案及出让招标第一阶段的预登记时间已从7月29日提前至15日,对投标企业的资质限制也有所放松。

  国土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认为,即将出让的CBD核心区12宗土地,无论是地块区位、还是政府的产业设置上,都堪称北京最优质的商业地块。因此,北京市国土局才制定了“先审规划,再行投标”的“两步走”方式;2010年2月,12地块之一的中服地块曾在挂牌有效期内遭遇“无人报价”,此次国土部门再次将其“打包”投放市场前,势必要再摸一次底。

  据了解,CBD核心区12宗土地的招标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规划设计方案投报;第二阶段为综合内容投报,即土地出让金的数额、付款进度等等。

  根据4日公布的“备忘录”,只有参与第一阶段投报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与第二阶段的投标,如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必须至少有1家单位参与第一阶段的投报。

  什么样的企业具有投标资格

  根据土地招标文件,各地块均有鼓励投标产业类型,其中鼓励金融机构、鼓励总部,是否只有“由金融机构、总部自行竞买土地及开发,并且建成后自己使用”才符合条件,还是允许开发商和“金融机构、总部”联合参加竞买,又或者“开发商竞买土地,与金融机构、总部签订租用意向,或承诺将来只可以出租给金融机构和总部”?

  对此,“备忘录”中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只是表示本次招标我国境内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投标,可以独立投标或联合投标(规划设计单位不允许独立投标)。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宗地数量不限,但法定代表人相同或者控股股东相同的公司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宗地的投标(国家控股公司除外)。“对于鼓励金融机构或鼓励总部的地块,将设置一定的鼓励性条款,具体条件将在未来第二阶段招标中公布。”

  此前,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一再强调,将严格设置应标者的限制,房地产开发商不能单独参与投标。毕竟,有关部门还是希望CBD核心地块的中标企业,能够长期持有建成物业,企业类型也应符合区域产业定位,中标企业未来如需将建成物业转卖,还必须经过CBD管委会的批准。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对北京市“酒店类项目禁止分套销售”政策的执行,“备忘录”还明确,鼓励产业类型为综合体的地块,可包含酒店式公寓,仅用于持有出租或整体转让,不允许分割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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