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从杭州市房管局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据最新统计,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通过公房出售(承租)和“六房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已保障家庭户数383440户,占市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底市区家庭总户数(不含萧山、余杭)的58.6%。
据介绍,杭州市廉租住房政策建立于2001年,属全国最早开展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之一。截至2009年底,杭州市区廉租住房共保障6520户,提前一年对低保标准2倍以内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经济适用住房在2009年基本实现“房等人”的目标,截至2009年底,累计销售房源近600万平方米,其中2009年公开销售7002套。
杭州市还在全国最早推出公共(经济)租赁房的新理念。2009年市政府出台《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又暂无能力购买商品住房的第二个“夹心层”,按标准租金收取房租,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但暂无能力购买的第一个“夹心层”,按规定进行租金核减,并通过扩大覆盖范围,将原第一个“夹心层”逐步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杭州市本级公共(经济)租赁住房一期建设项目已在2009年年底开工,总户数为4693户,预计2012年可全面建成并交付使用。2010年杭州市还将进一步扩大公共(经济)租赁住房试点,计划推出房源6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