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12月21日到2010年4月10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再次对4个保障性住房小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本次调查了5505户家庭,又发现了11户家庭违规使用廉租房。
据了解,共有2户廉租住房家庭违规转借,2户家庭违规出借,6户家庭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空置。对于他们将来是否还可以申请使用廉租房,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负责人表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收回这11户家庭的房屋,同时取消住房保障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保障性住房不养懒人。对于有劳动能力而不能去工作,因而没有收入的,广州住房保障办将联合广州市劳动部门对这类家庭进行鉴定。而针对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低下的情况,住房保障办负责人表示,所有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里面,将设立服务管理中心,这是广州住房保障办,派驻各小区的服务监督机构,也对保障性住房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