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国十一条”中提到“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其中完善住房税收政策其实就暗指物业税,其主要用意是通过税制改革,稳定房地产市场。而对于房地产保有阶段征收物业税这个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否能有效地抑制房价呢,一时间各种声音此起彼伏。
近期准备购房的常海鹏这样说道,“如果物业税能取代土地出让金,我会举起双手和双脚支持!”他表示,如果真是把一次性收取的土地费让广大业主分成70年来交的话,市面上的房价一定会大幅度下降,并且由于房子的拥有者每年要缴税,那么拥有的房子越多,缴纳的税钱也越多,这样一来,那些一下子买好几套房子作为投资的人到时候一定消失得无影无踪。
易居中国·克而瑞西安机构张计卫也表示,无论物业税是否取代土地出让金,物业税的征收对降低 房价都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从近期市场变化来看,房价飙升,投资投机成分明显增大。同时我国现行税制导致房屋持有环节税负极低,投资投机者更愿持有房产,坐等房价上涨,从而形成恶性循环,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不稳定因素。
开征物业税主要有几方面作用,首先完善税收体系,其次有助于楼市健康发展,再次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对房价过快增长有一定正面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