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提高至4成

2010-02-27 10:26阅读:95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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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的通知称,自2010年3月1日(含)起,借款申请人购 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此前,北京公积金贷款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按“购买90平方米以上住房首付最低三成;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最低两成”执行,以下为公告全文。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发〔2010〕8号

各单位:

根据《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京建发[2010]7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3月1日(含)起,借款申请人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二、对于2010年3月1日(不含)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三、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做好有关工作。遇有问题,及时报告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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