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银行人士表示,与目前正在实施的房贷政策相比,国务院此次出台的新政,似乎取消了“改善型住房”的优惠。
“国十一条”中的第三条表示,将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对于此段内容,一家国有银行负责房贷业务的人士表示,国务院一年多以前曾明确表示: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而此次出台的新政,在二套房的界定上没有再提及“改善型住房”。
“如果按照新政的字面意义来看,房贷政策肯定是收紧了,而且对‘改善型住房’的贷款打击最大。”
从银行方面了解,目前改善型住房在实际操作中,仍可享受首套房的优惠,利率可下调,但房贷首付要求为四成。如果按照国务院新的政策,这块的优惠是否还能保证就是未知数了。一家股份制银行负责房贷的人士也表示,这一块政策的变化是他们最关注的,如果取消改善型住房的优惠,对二套房房贷的影响比较大。
多家银行表示,由于央行并未同时出台相关政策,具体怎样落实,还要等上级通知。不过有银行透露,目前在房贷利率这块,所谓的“风险定价”,由于受市场竞争影响,其实还很难做到自主定价。“现在我们的利率,都是在央行规定的基础上,看别家银行给的是多少,我们再定一个价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