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据《每日经济新闻》5日报道,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一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鉴于目前经济回暖、房地产市场向好的形势,去年由一些部门出台的楼市优惠政策,有可能在年底到期时终止。被终止的政策可能包括契税、营业税减免;首套及改善型购房按揭利率7折优惠;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有资本金低额度等。
楼市政策关系着楼市的兴衰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此方面的任何政策信息,都会牵动众人的神经。上述消息传出后,引起许多人的关注和热议。那么,有些楼市优惠政策,到底是该终止,还是该延续?
不宜轻言终止
经济呈回暖态势、房地产市场看好,若说不再“救”市,这可以理解。但把针对购房者的优惠政策如契税、营业税减免,首套及改善型购房按揭利率优惠等也包括进去,那就值得斟酌。
目前,房价随着“房地产形势好转”正在升高,而民众的购房能力却并未随着提高,很多等着房子住的人依然被高房价挡在门外。既然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有义务保障民众实现居住权利,那么通过包括减免契税、营业税,降低自住购房者贷款利率等方式,减轻民众的购房负担,就是为民众居住福祉负责的题中之义,就不宜轻言终止民众购房的优惠政策。
当前,不少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缓慢,针对中等收入人群即“夹心层”的帮扶政策更是极少。这不单导致很多民众难以在居住上得到必要扶助,而且也是造成房价畸涨势头的原因之一。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包括减免契税、营业税,降低自住购房者贷款利率等方式扶助民众购房,更可以说是公共服务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惠及购房者的优惠政策不但不宜轻言终止,而且还应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并且,应当采取措施抑制房价的畸涨,使房价尽可能维持在与民众普遍消费能力相适应的层面。如此,才能在更大程度上体现政府促进民生福祉的善意,更好地提高民众包括改善居住条件在内的生活质量。
未必很快失效
最近,楼市优惠政策尤其是针对购房者的优惠政策可能终止的消息,使得一些城市掀起了一阵“购房潮”。有些购房者为避免因房地产交易优惠政策“退出”,正在积极抢搭“末班车”。
其实,房地产交易优惠政策,除给购房者带来一些实惠外,更多的是利于整个楼市的回暖。因此,为保持和促使楼市趋旺,一些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出台的有些楼市优惠政策,未必会很快失效。
事实上,在房地产市场上,开发商、地方政府和银行差不多是个利益共同体。对于有利于整个楼市的相关政策退出市场,开发商不愿意看到,银行不愿意看到,地方政府也不愿意看到。即使以往的优惠政策谢幕了,也可能还会有别的优惠政策来“替补”。
近日,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在国家层面的房地产优惠政策是否取消尚未正式定调之前,湖南、吉林等省份已通过不同方式表示,2008年底为应对金融危机而出台的地方性扶植房地产优惠政策,将不会取消,至少会顺延到2010年年底。这类信息,很可能会引起其他省份的注意,从而产生仿效效应。因此,大家无须为一些楼市优惠政策的到期而惴惴不安;欲购房的民众,也不必过于紧张地去抢搭所谓的“末班车”。
当防政策变形走样
就当前楼市的现状及房价的涨势来说,老百姓最怕的不是优惠政策的终止,而是有些政策的变形走样。
一些政策在执行中走样,民众是看在眼里急在心头。最明显的就是禁止囤积土地政策的走样。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而仍未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然而,这一政策的执行似乎并不严格,房地产开发商囤积土地,不盖房子,或者反而高价倒卖土地的现象屡见不鲜。
除此之外,有关保障房建设的政策也在走样。有媒体披露,今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全国共应投入167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493亿元,地方配套投入1183亿元。可是,截至8月底,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完成率仅为23.6%。不少地方都未能按政策要求投建保障性住房。
这些现象带来不少问题。如囤积土地“炒地皮”,进一步增加了商品房开发成本,导致房价不断攀高。而保障房建设进度缓慢,也使得一些中低收入者不得不加入到购买商品房的队伍,从而人为制造了购买商品房的“刚性”需求。这不仅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也让很多人深陷购买商品房的漩涡而难以自拔。因此,防止楼市政策变形走样,才是最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