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分布式光伏标杆补贴将一定程度上调

2016-10-22 12:20阅读:126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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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从业内获得的一份文件显示,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近日向五大发电集团等发电企业、两家电网企业、水规总院下发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电价的征求意见函》。和前一轮发给各省级政府征求意见稿相比,分布式光伏标杆补贴有一定程度的上调。光伏业内人士认为,若相关意见稿内容属实,其中提出了非自然人项目补贴发放审批程序,按照光伏电站(光伏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式执行,电网企业不再垫付,或将令分布式光伏推广变得更加困难。

9月29日发布的《关于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调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模式,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资源区0.2元/千瓦时、二类资源区0.2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3元/千瓦时。而在新一轮向大型发电企业征求意见稿中,相关标准调整为一类、二类资源区0.3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40元/千瓦时。对于“全额上网”模式补贴发放,9月29日发布的版本提出将执行光伏电站价格,具体补贴发放审批程序按照光伏电站的方式执行。此次披露的征求版本则调整为,非自然人项目补贴发放审批程序,按照光伏电站的方式执行,自然人项目由电网企业代付。

日前已有消息传出,国网公司对于2015年3月以后投产并网的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将暂停垫付0.42元/千瓦时的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并按照(第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制管理。但国网公司方面尚未对此进行证实。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政策研究部主管彭澎称:“此前,南网公司不垫付补贴,但国网公司是垫付补贴的。如果电网公司明确不再垫付补贴,对于分布式光伏发展来说,难度确实又进一步加大了。”对于补贴标准,彭澎此前就表示,以目前0.42元/千瓦时的补贴标准来看,补贴标准不宜再降。

值得注意的是,17日,国家发改委已组织召开了一次有关新能源标杆电价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受邀企业与收到新一轮征求意见稿的企业完全吻合。据间接了解该次会议内容的人士透露,与会代表表达了不希望新一轮标杆电价降幅过大的意见,还希望对新项目的时间限制从2017年1月1日延迟至当年6月30日。国内多晶硅在国庆长假后涨幅明显,目前现货市场价格已涨至110元至115/元/公斤,电池片、硅片、组件价格亦随之上升。分析认为,2017年中国大幅降低光伏电价补贴的态势已定。预计需求将从今年11月畅旺至明年农历新年。基于近期国内光伏项目建设竞标屡屡报出低价,整体供应链价格虽有短暂繁荣,但11月中旬左右可能就会出现涨幅停滞,后期光伏制造企业仍将承受较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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