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环保部发布公告,公开了今年一季度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涉及19省(区)的75家企业,其中包括中石油、华电、中石化等央企下属企业。据环保部介绍,超标企业中两家属于废水严重超标排放,其余73家全部是废气严重超标企业。据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实施工业(工业行业发展趋势分析预测报告)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有关要求,环保部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数据汇总整理了2016年第一季度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这75家企业分布于河南、湖北、内蒙古自治区等19省(区),其中不乏中央企业下属企业以及上市公司。根据环保部公开发布的名单显示,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动力一厂、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大庆石化分公司热电厂以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富拉尔基热电厂、中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鞍钢集团矿业公司齐大山铁矿等央企下属企业均被查出大气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放。除央企外,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等上市企业也在黑名单范围。
环保部要求,列入名单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按照环保法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和危害,及时改正违法排污行为,主动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落实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主体责任。“企业所在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核实企业超标排放情况,并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关于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对严重超标企业及时依法处理。”这位负责人说,今后,环保部将每季度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并同时公布上季度严重超标的企业处理处置及整改进展情况,对连续两季度严重超标排放的企业,环保部将予以挂牌督办。据悉,环保部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企业超标排放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