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叫停多省区新增新能源项目建设

2016-04-12 10:18阅读:34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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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有传闻称,国家能源局已叫停了甘肃、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宁夏、新疆等省(区)新增新能源项目建设规模,(重启之日)待弃风限电有效缓解后另行研究。同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同意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复函》指出,试点地区要通过扩大用电需求、完善输配电价政策、促进市场化交易等方式,提高本地可再生能源(再生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消纳能力;《复函》还要求,试点地区要妥善处理好就近消纳试点与电力外送的关系,实现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管理层希望通过试点,积累提高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的经验,并向全国推广。

而现阶段,业界似乎对管理层“叫停甘肃等省(区)新增新能源项目建设规模”的消息早有准备,“3月份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中就明确了‘考虑到2015年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含兵团)等省(区)弃风限电情况,暂不安排新增项目建设规模,待上述省(区)弃风限电问题有效缓解后另行研究制定’。”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且在风电之外,往年都是2月份-3月份下发的光伏指标(管理层统筹各地的建设计划),今年也至今没有下发。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日前发布的一组数据,反映了全国“弃风限电”的严峻程度:自2010年开始,全国平均弃风率长期高于10%,2015年这一数据攀升至15%。特别是在2015年入冬后,甘肃、宁夏、黑龙江等省区的一些风电项目的弃风率更是高达60%以上。经测算,2010年至2015年,弃风电量累计达到997亿千瓦时,相当于三峡、 葛洲坝 两个水电站2015年全年发电量,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30亿元。仅2015年的弃风电量就达到339亿千瓦时,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80亿元。

在光伏领域,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今年初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国家电网调度范围内累计弃光电量为46.5亿千瓦时,弃光率12.62%,全部集中在西北地区的甘肃、青海、新疆和宁夏四省区。其中甘肃弃光率达到30.7%,新疆为22%。“十三五”中国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2.5亿千瓦的计划无法完成;甚至我国到2030年,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的目标,也无法实现(2015年中国风电仅占全国发电量的3%)。当然,最为实质的是,弃风限电殃及了发电收益,就会影响资本对风电下游的投入,而这可能会传导至风电全产业链。但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弃风限电”的做法似乎也值得“同情”。经济下行导致的用电量下滑,使得那些用电本来就少的地区,消纳新能源的能力更差。同时,政策制定中,亦无法避免夹杂着政府对火电等去产能时不得不考虑的就业、经济性等多重问题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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