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煤炭安监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要求全国煤矿自2016年起按照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将煤矿现有合规产能乘以0.84的系数后取整,作为新的合规生产能力。
目前这一政策正迅速在地方得到响应。4月7日,山西省煤炭(煤炭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工业厅公布相关文件称将严格落实上述方案,并将全省562座矿井已公布的9.09亿吨生产能力,重新确定为7.64亿吨。同时,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及以上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按照不超过原生产能力的80%组织生产。此前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认为,如果煤炭产量到2018年能够控制在35亿~36亿吨,供需将达到基本平衡,煤炭价格也回归到合理的区间内。但这一限产政策,对于煤炭企业到底能够起到多大的约束力,仍然值得观察。实际上,煤矿生产276天的提法并不是首次,就在2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的第十条中,已经提到煤矿要按照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产能。对于生产特定煤种、与下游企业机械化连续供应以及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煤矿企业,工作日有所放宽,但也要制定具体方案,并向上级部门备案。
如今四部门发通知,在此对煤矿276个工作日进行安排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对煤矿的原有产能乘以0.84,核定出新的合规产能。关于煤矿矿井的生产能力,根据建设部在2005年发布的《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中提到,矿井的生产能力应按照年工作日330天计算,每天净提升时间为16小时。随着矿井生产能力的修改,这一文件在2016年3月1日废止。减少煤矿生产工作日,煤炭工人终于得到休假福利,但这更像是当前煤炭困境下的一种无奈选择。为了保障煤炭市场稳定,早在2014年底,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就开始联合神华、中煤、同煤等多家大型企业发出倡议,呼吁企业全面实行节假日休假制度,同时改革煤矿生产作业制度,将煤矿原来“三班作业”调整为“四班作业”。一年之后,减少煤矿作业时间制度终于由发改委等四部门以正式文件公布。某种程度上“强行”遏制产能增长。
在煤炭行业“去产能”大背景下,一些煤炭企业因为前几年新建煤矿将陆续建成投产,仍有扩张产能的冲动。本次国家直接明确了各煤矿合规产能按照0.84的系数计算,为煤矿的限量生产“祭出大招”。如果不按此生产,煤矿企业的产能更会被戴上不合规的“黑产能”帽子。根据煤炭工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15年底,全国煤矿总规模为57亿吨,正常生产及改造的煤矿39亿吨,此次政策执行理论上可以减少煤炭产能6.24亿吨,去除一些特例,预计产能一年就能减产超过5亿吨。此前在国务院公布的《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中提出,从2016年开始,用3~5年,退出煤炭产能5亿吨、重组5亿吨产能,同时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