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发电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时不参与市场竞争,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全额收购,这让分布式光伏运营商的利益得到了保障,企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迎来利好。
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是指电网企业(含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结合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的《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水力发电参照执行。这意味着全额保障性收购不仅适用于成为焦点的“三弃”,即弃风、弃光、弃水,还将适用于可再生能源范畴的生物质能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此外,《办法》还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享有优先并网、调度的权力提出了一系列条件。包括:可再生能源项目必须是合乎国家规划内、取得行政许可、经过备案且符合并网标准等。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时不参与市场竞争,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全额收购。
在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看来,《办法》出台的最大动因就是解决当前弃光问题。国家能源局网站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4318万千瓦,成为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其中,西北部分地区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弃光现象,甘肃全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61小时,弃光率达31%;新疆全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42小时,弃光率达26%。
据了解,分布式发电项目要求在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它倡导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的原则,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同等规模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同时还有效解决了电力在升压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另据数据显示,在欧洲国家,分布式电站约占70%以上,而在我国分布式发电只占16%,发展空间巨大。
发电量被全额收购,这对于企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而言无疑是利好,在英利光伏电力投资集团总经理邢舟看来,《办法》的出台表明,国家将继续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事业,尤其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的建设。“《办法》给投资者吃了定心丸,增强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信心,尤其是屋顶业主投资的信心将大增。”邢舟说,“原来屋顶业主担心自己投资建设了分布式光伏电站,若电网不能全额收购,收益就不能得到保证。《办法》出台后,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量被全额收购,业主有稳定的收益,他们的积极性就会提高,从而也拓宽了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