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济宁市物价局了解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程序,2016年4月1日,济宁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天然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梯价格制度开始正式实施。即将实施的阶梯气价制度分三个阶梯,第一阶梯价格为2.4元/立方米,第二阶梯价格为2.8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价格为3.60元/立方米。
4月1日起,济宁城区即将实施的阶梯气价制度分三档,用户以户为单位,以年度为计量周期,第一阶梯:每年用气量200立方米以内(含200立方米)的用户,约覆盖89.82%的城区居民,价格不作调整,仍执行原来2.4元/立方米的价格,在全省17城市中列第10位;第二阶梯:每年用气量200立方米至275立方米(含275立方米)的用户,约覆盖7.58%的城区居民,价格调整为2.88元/立方米,在全省17城市中列第10位,年最高增加居民用气支出36元;第三阶梯:每年用气量超出275立方米以上的用户,约覆盖2.6%城区居民,价格调整为3.60元/立方米,在全省17城市中列第10位。从调查统计情况看,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年度用气量为163立方米(月度用气量为13.58立方米),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年度用气量为240立方米(月度用气量为20立方米),在成本监审及对接座谈等程序的基础上,物价部门研究提出了两套居民用气阶梯气价改革方案。经过听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相关部门调整完善了城区居民阶梯气价方案,并于2015年12月23日报请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准。阶梯气价制度实施后,城区近九成居民不受影响,价格更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