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河南小秦岭、宁夏贺兰山、山东长岛、广东丹霞山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问题,环保部13日至14日委托华北、西北、华东、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分别约谈保护区所在市(盟)级人民政府、保护区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保护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全面落实环保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及相关规定,坚决制止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环保部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发现,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等5个国家自然保护区主要存在如下生态环境问题:
——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存在大片喷灌农业;实验区内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继续生产;实验区内5家工矿企业停产数年后,大量矿石(矿石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仍无序堆存,未进行生态修复。有关开发活动对草原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河南小秦岭国家自然保护区内有10余家采矿企业,涉及可开采的坑口217个;矿渣堆存量2000余万吨,堆放面积巨大,高差数百米,生态破坏严重,废弃场地生态恢复工作进展缓慢,未将环保部2014年的相关整改要求落实到位;保护区内部分采矿权到期后,有关部门仍为其办理矿权证。
——宁夏贺兰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现仍有35处工矿企业,2011年保护区范围调整以来,仍有37家企业先后获发采矿证,直至2015年3月,地方政府仍为9家工矿企业协调申办相关手续。只采不治、只挖不填问题突出,采矿活动、尤其是大量露天采矿已造成严重生态破坏。保护区内土地用途管制不严,将核心区内大量土地以荒山荒地性质承包给个人进行农业种植。
——山东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建有风力发电项目,部分养殖设施和旅游项目未批先建,对编制、报批总体规划和划界、立标等整改要求落实不力。
——广东丹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内3座水电站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核心区存在养猪场,且废水直排;对2014年环保部提出的关停缓冲区内原有4处养殖场等整改要求未落实;实验区内的凡口铅锌矿3号尾矿库仍然在用,不仅破坏生态环境,且其内积水量大,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环保部在约谈中要求各相关市(盟)人民政府、保护区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保护区管理机构要限期对各类违法开发建设活动进行清理整治,并将有关调查处理结果和整治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开。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将追究责任。保护区所在地市(盟)人民政府要依法严格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严肃查处本辖区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及时、全面地进行恢复治理。
环保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约谈是对被约谈方和保护区所在地方人民政府、保护区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全国各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护责任的警示。环保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相关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