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光伏发电发展规划思路终于出炉。从13日召开的2015中国光伏大会暨展览会上获悉,2020年光伏发电规模目标已明确从之前的1亿千瓦上调50%到1.5亿千瓦,“十三五”期间将加快推进中东部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西部地区光伏电站规模化发展,推进重点经济带及重点生态保护区高比例光伏应用、光伏发电综合利用基地、光伏扶贫、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光伏发电综合治理与“领跑者计划”等六大重点工程。
“未来五年是我国推进经济转型、能源转型、体制创新、技术开放的重要时期,将为光伏产业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新能源处处长董秀芬透露,我国光伏“十三五”总体目标是通过规模化的发展促进成本持续降低,尽早实现光伏发电用户侧平价上网;加快推进技术进步,建立光伏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完善光伏产业服务体系,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市场环境。光伏发电在电力结构中比重占有7%,新增电力结构中比重占15%左右,在全国总发电量结构中占2.5%到3%,折合标煤量约为6000万吨。
具体而言,单晶电池产业化转换效率达到23%以上,多晶硅电池转换效率达到20%以上,新型薄膜电池实现产业化,电池生产设备和辅助材料国产化率达到90%。光伏电站建设和发电成本在2015年的基础上下降20%以上,中东部地区建设成本在7元每瓦以下,西部地区建设成本在6元每瓦以下。
在布局方面,“十三五”分布式光伏将迎来全面开发建设的时期。按照规划思路,将在全国范围重点发展以大型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设施、居民住宅等为主要依托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充分利用具备条件的农业设施、闲置场地等扩大利用规模,逐步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探索移动平台的光伏发电系统,移动光伏供电基站等新兴商业利用模式。
而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发展思路则是“有序”,重点在资源条件好的西部地区,具备大规模接入和本地消纳能力的地区,结合外送通道规划,与风电一起,有序建设新能源发电基地。同时,在中东部地区,结合土地综合利用、采煤沉陷区治理、光伏领跑者计划,适度建设有序组织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建设。
为实现上述目标,国家相关部门将建立光伏发电目标引导机制,根据“十三五”规划目标、上一年度地区发展状况,合理确定当年全国及地方建设规模总量,形成滚动调整机制。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创新市场机制,培育有利于新能源发展的电力交易市场和衍生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