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昨日公布2015年第二批18家关停煤矿名单。即日起,各有关部门将吊(注)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据了解,这18家煤矿(煤矿市场调查研究报告)分别位于榆林、延安、铜川、渭南、宝鸡、咸阳、安康7市。其中,榆林市5处,延安市2处,铜川市3处,渭南市4处,咸阳市1处,宝鸡市1处,安康市2处。
煤矿关闭工作将由煤矿所在市、县(区)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将立即吊(注)销关闭煤矿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许可证,并停止供给生产用电。
关闭煤矿必须停止一切生产活动,由市、县(区)政府负责限期达到《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规定的关闭标准。市、县(区)政府要落实责任,加强对关闭煤矿的监管工作,严防非法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