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售电市场扩容 长江电力与福能股份试水合资

2015-10-02 02:46阅读:3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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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福能股份发布公告称,计划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一家配电售电有限公司,正式试水配电售电市场。公告资料显示,这家合资公司全称为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福建省配售电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福能股份和长江电力的出资比例各占一半。

公告资料显示,福建省配售电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售电、供电、电力设施(电力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承装、承试、承修,节能技术和电力技术的研发等。“继新电改推进后,国内诸多资本已开始陆续切入这块配售电市场。其中,传统发电公司占据大头。”一位行业分析师指出。“不过,当下配售电市场企业的商业模式及运行方式等尚不成熟,还需要政策和市场的双重磨合。

电改推进提速

2015年3月,国家层面的电力改革开始进入实操阶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发布,并宣布将逐步推进。至此,新一轮电改正式启动。

“对电改方案的各种解读中,一大关键就是国家对配售电市场的逐步放开。”上述分析师指出,当时的主流解读中,新电改方案实际上是在增量市场改革。

具体而言,此前已经成熟的市场体系中,基本维持原有的运营体系保持不变,但在此前市场范围之外的增量空间里,将由新的电改模式主导。这其中,输配电市场逐步向第三方市场扩容的政策将大大增强其实操性。

事实上,早在2014年11月,国家便将深圳市列为输配电改革试点。试点方案中明确,参与市场交易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或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电网企业则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而2015年新电改方案出台后,这一试点还新增了蒙西电网。

公开资料中显示,蒙西电网的试点方案基本与深圳试点方案一致。其中,明确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单独核定分典雅等级输配电价,并按照监管周期定价。不仅如此,之后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至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等五省区电网。同时,这些省区电网还逐步放开了跨区跨省的电能交易价格。

“政策的推进带来的是资本的加速布局。”上述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包括五大电力集团在内的多家发电公司已先后宣布成立区域性的配售电公司。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上市公司层面已有包括 内蒙华电、中国神华、申能股份等十多家企业布局配售电业务。而随着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参与竞争企业还会增加。此番长江电力和福能股份的合作的背景也是源自于此。

福能股份在其公告中明确,成立合资公司的目的是“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需要,积极介入配售电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而此举有利于发挥公司自身的电力管理技术和经验优势,更好地开拓新的用电市场,拓展经营业务,提升整体盈利水平。”

输配电市场尚待磨合

从行业层面来看,现阶段新电改所带来的市场空间已被市场认证。

以大输配电市场为例,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表示,2014年中国输配电业务的销售收入达19494.11亿元,同比增长13.9%;行业利润总额为1177.17亿元,增长率高达23.7%。

“行业发展较快,第三方输配电业务试点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其中,相关设备中,电线电缆制造业务占比接近二分之一,且比重不断提高;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比重不到20%,比重下降幅度较大;变压器、电容器、电力电子元件的比重较低,且较为稳定。”宋智晨指出。

从单一的配售电市场来看,国家电网[微博]公司董事长刘振亚曾透露,2015年~2020年,国家电网将投资2.7万亿,主要用于建设国家电网的特高压交流骨干网架和跨区特高压直流工程。估计这笔投资可带动相关产业投资3万亿以上,总投资将达到近6万亿元,而这其中就包括配售电市场。

“当下电网公司的功能已类似于‘物流’公司。”一位电力系统人士分析称,在电改推进过程中,各大电网公司的权限被下放到各省级电力公司,且省级电力公司在电力的分配过程中拥有自主权。双方自行协商后,再借助电网公司进行电力输送,而电网公司的赢利点仅剩过网费用。

“这种变革将给第三方配售电公司更多的市场空间,且发电公司自行设立配售电公司后,如果没有行政方面的禁止,甚至可以逐步取消原电网公司,去掉中间环节后,带来企业的盈利模式变更。”前述电力系统人士表示。

如今长江电力与福能股份的合作似乎也会遵循这种思路进行。

上述电力系统人士坦言,长江电力和福能股份均属于发电企业,目前关于电改的相关核心配套文件即将出台,上市公司也会加速布局。此前的各类发电集团成为这一轮提前布局配售电市场的主角,在售电牌照未正式发布前,发电企业提前“卡位”,能抢占一定的市场先机。

不过,即便有了布局的思路,各家已公布正式进军配售电市场的企业距离正式开展业务,还需要进一步的政策认可。在福能股份关于此项投资的风险提示中就明确表示:“福建省配售电公司的设立及开展相关配售电业务尚需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且可能面临运营管理、技术水平、市场销售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风险。”

宋智晨坦言,此次长江和福能的合作优点是企业承担的风险相对有限,但对于双方完全一致的持股比例,则或将使其对后续公司的控制能力较弱。

不仅如此,“其商业模式需要与传统电网公司业务进行差异化部署,此外其具体结算方式、市场开拓模式等都还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都将考验企业的运作能力。”上述分析人士指出,输配电业务模式要成熟推进,还需要进一步的政策及市场双重指引和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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