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危险物品仓库是指储存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性等危险性的化工原料以及化肥、农药、化学试剂、化学药品等物品的场所。按照物品的使用性质和仓库规模的大小,可分为大型仓库、厂矿企业附属仓库、小型仓库三种。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在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其危害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必须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一、火灾危险性
1.大多数化学危险物品本身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质。
2.化学危险物品遭遇明火、雷击引起火灾。
3.化学危险物品变质、其包装损坏或不合要求引起火灾。
4.化学危险物品受热、受潮引起火灾。
5.化学危险物品接触空气或者库房里混放两种相抵触的介质引起火灾。
6.库房建筑设施未达到防火要求而引起火灾。
7.管理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引发火灾。
二、防火措施
1、正确选择库址,合理布置库区
(1)大型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必须设在城市的郊区,不应设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和乡镇,宜选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方向。厂矿企业的生产附属性仓库,不应设在城市的居民生活区和公共建筑区。小型仓库选址时应视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
(2)大型仓库一般分区设置,其行政管理区和生活区应设在库区之外,并用不低于2米的围墙将其与库区隔开。大型仓库与邻近居民区和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50米,与邻近工矿企业、铁路干线的距离不应小于100米,与公路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
2.库房建筑设施要符合安全规定
(1)生产、储存物品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等五类,甲、乙类为化学危险物品。甲类有硝化棉、金属。钾。赤磷、己烷、乙炔、氯酸钾等,乙类有硫磺、煤油、硝酸铜。氧气、氨气、桐油漆布及其制品等。
甲:1.闪点<28゜C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可燃气体的固体物质;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乙:1.闪点≥28゜C至≤60゜C的易燃,可燃液体;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助燃气体;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2)化学危险物品库房与其他建筑物之间应设防火间距。甲类化学危险物品库房之间至少保持20米的防火间距,当仓库储量较少时,可减至12米。甲类化学危险物品仓库距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距离至少为50米。乙类危险物品库房距离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距离至少为30米,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距离至少为25米。库区围墙与区内建筑的距离至少为5米。甲、乙类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具体规定布置。
(3)库房应采用通风式屋顶,早晚打开门窗进行自然通风,中午不宜打开门窗,墙脚还可设通风洞。为避免阳光直射入库和因玻璃上的气泡疵点引起聚焦着火,库房最好采用毛玻璃或深色玻璃装修的高窗,窗下部离地面至少2米。
(4)库房地面应根据贮存物的性质而建构。遇水易燃烧的物品库房,应采用防水浸渍的地面;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宜采用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5)大型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设避雷装置。在所有危险物品仓库内,必须采用防爆型或密封型的电气照明设备,若考虑亮度或防爆灯不便安装,可用“壁龛式隔离照明灯”或采取其他措施。
3.严格储存保管制度
(1)贯彻专库分储原则,严禁性质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同库储存。
(2)库内禁止明火,进入库区运货的汽车,排气管应装火星熄灭器,库区内严禁检修汽车。蒸汽机车应在烟囱上设双层钢丝网、蒸气喷管等火星熄灭装置方可入库。
(3)夏季气温超过30゜C时,不得随便发货。装卸化学危险物品要注意不得碰撞,摩擦。
(4)化学危险物品入库时,要认真检查物品的品名、规格、包装是否正确。
(5)一大至少对仓库进行2次安全检查,易分解的物品应由专人定时测量记录。
(6)及时清扫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危险物品。
(7)定期检查建筑设施、照明线路和避雷设备。
(8)根据库区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池和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防护用具,保证完好随时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