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国内政策和履约处副处长王庶近日对外透露,“希望能够在2016年底或2017年初,启动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
一些业内观点认为,此举或将标志着高达千亿元新市场开启。
全国碳(碳市场调查研究报告)交易市场初步将纳入5+1个行业(电力、冶金、有色、建材、化工和航空服务业)的年排放量在2.6万吨以上的企业,碳排放交易量可能涉及30亿~40亿吨。据了解,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将分阶段建设,其中,2014年到2016年为准备阶段,完成设计和建设,建立队伍,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基础能力;2017年到2020年为运行完善阶段,启动市场交易,探索运行规律,完善市场制度,稳步发展市场;2020年后为稳定深化阶段,扩大覆盖范围,增加交易产品,探索国际衔接。
试点地区进行多样化创新
随着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的启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广州)及深圳市的碳交易试点平台均把发展成“国家级”平台确立为最高发展目标。
亚洲开发银行碳市场专家莫凌水指出,未来谁能够实现这一最高目标,取决于谁能在内部制度建设、市场运行规模等方面拔得头筹。
安迅思中国碳市场分析师陈少成称,目前各个试点市场的创新举措各有千秋。深圳、湖北允许境外投资者参与交易,北京推出掉期产品,广东则进行定期配额拍卖的试点,总体而言,各个交易所都累积了对统一碳市场有价值的不同经验。
对于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国家、地方和企业应该如何参与等问题。王庶表示,希望国家、地方和企业能够形成上下联动、互相支持的机制。
国家层面上,重点推立法体系的建设,制定出全国配额总量和分配的方案以及相关的管理配套细则,包括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交易机构的管理办法、第三方交易机构的管理办法、核查指南以及注册登记系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今明两年的重点是让碳排放权管理条例出台,目前已经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现正在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召开听证会,再修改并提交国务院法制办。
地方层面上,配合国家做好政策设计,包括能力建设的培训,重中之重是帮助国家做好企业碳排放的报告和核查工作。据悉,在全国碳市场启动以后,地方主要是负责配额的具体分配,相关企业的履约等级。王庶称,希望2016年底启动以后,按照全国统一、地方执行的原则来运行,也就是国家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具体的由地方主管部门跟企业衔接。
企业层面上,近两年主要是配合国家参加一些培训,包括企业内部建立资产管理体系、核查制度。王庶说,很多企业,特别是央企已经建立了碳资产管理的队伍。
建全国市场需吸取欧盟教训
据了解,截至目前,相较于国外成熟市场,国内七个试点碳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度较低。
陈少成称,交易活跃与否有很多因素导致,例如:投资机构或个人的参与、配额发放的松紧程度、纳入控排企业的数量、企业的碳管理意识和参与交易的愿意(包括对风险的偏好)、交易工具的丰富程度等。
实际上,根据国外经验,要真正提升交易量必须同时推出适合的衍生品,比如碳期货。有了适合的衍生品,控排企业或投资机构就能以较有效和便宜的方式更好对冲价格或投资风险,促进活跃的交易。
此外,不少专家指出,碳排放额度、碳价格的确定一定要吸取欧盟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教训。王庶认为,当前重中之重即是制定出碳配额分配方案,欲充分借鉴深圳和其他试点城市的经验,提出全国市场覆盖的范围,总量设定和配额分配方案。
据了解,欧盟是目前全球第一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被认为是碳排放制度建设最先进的地区,但近几年,其碳价格急剧下跌,从每吨30欧元跌至每吨5欧元,意味着免费碳排放的额度太多,使碳交易失去了促使企业减排的威慑力。
陈少成指出,欧盟碳价的崩溃一方面是因为配额发放过多(因在设定配额量时未预想到经济的大幅下滑);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体系设计上缺乏有效、灵活的配额调整机制。因此,中国在设计之初就应考虑建立相应的干预机制:在配额价格过高时投放一定储备量;在配额出现严重过剩时吸纳储存。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清洁发展机制与碳市场管理部主任郑爽认为,试点对于全国体系建设的借鉴是,一定要加强好数据建立,科学制订碳交易总量目标,制订配额的调节机制。
金融机构或将大举进场
业内普遍认为,明后两年,随着全国碳市场启动,这一千亿市场将成新风口,各种机构会蜂拥而至。
招银国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冀承表示,在这个市场上服务的中介机构、金融机构,拥有非常丰富的行业经验,有技术和数据,希望这些价值能够在服务中体现出来。
今年4月8日,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和招银国金投资有限公司发起的全国首个碳信托基金正式启动,首期资金规模达5000万元。冀承表示,当时考虑到全国市场只有七个试点省市,相互之间市场容量非常有限,因而基金规模有限。“根据全国碳市场的路线图,我们觉得未来基金规模应该有很大想象空间。”冀承表示,全国碳市场推出后,这个市场有足够空间让各个金融机构大举进入,会有越来越多的银行、信托、私募基金盯上这个蓝海市场,抢占份额。“金融是服务行业,服务意识体现在金融产品创新上。”冀承指出,配额履约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这一属性可以视同为一项资产,但目前大部分企业还没有把排放权视作一项资产来进行经营管理。如果排放权成为一项资产,是否可以考虑资产附带回购权的质押融资?金融机构很喜欢和房地产企业或者有实物资产的企业进行质押业务,同样,金融机构能否到配额企业中进行配资?这是金融机构应该考虑的一个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