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日前决定大幅度调高今年治霾目标,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目标由4%以上提高到8%;并且提出确保一个设区市(廊坊市)、力争两个设区市退出全国 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
“今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由原定的同比下降4%,调整为同比下降8%。按照这一目标,各市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目标必须相应调整,工作任务和力度也要加码。”河北省副省长张杰辉介绍说。
根据新的目标任务,河北省政府将与各市重新签订目标责任书。新的目标责任书中,石家庄、唐山、廊坊、邢台、邯郸市及定州、辛集市2015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目标由先前的5%提高到9%,秦皇岛、沧州、衡水市由4%提高到8%,保定市由8%提高到10%。张家口、承德市目标未作调整。
据了解,此次调整对重点城市的治理目标和措施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在目标上,由原定的“争取一个设区市(廊坊市)退出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调整为“确保一个设区市(廊坊市)、力争两个设区市退出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
“今年以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前4个月全省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8%,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3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减少22天,但防治任务仍很艰巨。”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说,特别是个别指标不降反升,前4个月全省臭氧平均浓度同比上升5.7%;污染状况依然较重,4月份仍有7个城市位列全国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这也是调高今年治霾目标的一个重要原因。”
同时,随着防治工作深入推进,河北治霾措施正由大幅压减过剩产能、四大行业治理、黄标车淘汰等转向散煤、小锅炉、砖瓦窑等治理,由城区开始向县乡和农村延伸,防治难度将不断加大。
“为确保调整后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在原有措施基础上,河北进一步强化、细化了一系列防治措施。”河北省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处处长吕纹举例说,比如在控煤上,河北省新增了9项措施;在工业治理方面,对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达标治理改造进一步收严了标准;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快推进进度,将“制药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完成 50%以上”调整为“制药、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治理项目完成 50%以上”。在治理领域上,增加了船舶污染治理、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等内容,对有些措施进行了强化,有的提前了完成时限。
“今年河北将实现全省煤炭消费比2014年净削减500万吨的目标。”吕纹解释说,9项控煤措施分别是:新上耗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建成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煤炭运输、销售基本实现封闭管理;唐山、廊坊、保定、沧州市年内基本完成低硫优质煤替代劣质散煤;推广洁净型煤700万吨,配套推广型煤专用炉具20万台;50%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完成清洁燃烧改造;现有发电机组在保证不增加耗煤量的基础上增加发热量,提高供热能力;年底前完成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的洗浴、宾馆、饭店等经营单位分散燃煤锅炉、茶浴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等。
为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河北省保定、邢台、石家庄、唐山、邯郸、衡水、廊坊7个市被列入全国2015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沧州、秦皇岛两个市被列入预警城市。按要求,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必须实现负增长,未完成煤炭减量目标任务的城市将暂缓审批新建燃煤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还将作为对地方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此,河北省要求各地特别是重点城市要制定煤炭减量工作方案,将控煤任务分解落实到重点耗煤企业,确保煤炭消费实现负增长。
为确保实现今年PM2.5下降8%的目标,河北省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框架下,积极开展信息共享和生态过渡带共建,推进区域间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
唐山、廊坊、保定、沧州4市位于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核心区域,在散煤替代、锅炉淘汰治理、区域联防联控等方面,河北省对4市提出了更严要求。同时,京津冀三地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帮扶机制,北京帮扶廊坊、保定,天津帮扶唐山、沧州,相关城市将协同采取车辆限号限行等措施,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正在加快推进。
在治理环渤海区域港口及船舶污染方面,秦皇岛、唐山、沧州市将配合天津市建立区域港口及船舶污染源清单,开展工程船舶、码头加注设施建设等港口应用清洁能源试点示范,研究探索船舶驶入近海海域燃用清洁油品等措施,减轻船舶燃烧重油造成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