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一季度,阿克苏地区地税局共计组织煤炭资源税收入3473万元,同比增长120.93%,增收1901万元。
该局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我区煤炭(煤炭行业发展研究报告)资源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精神,将煤炭资源税由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定率计征,使煤炭资源税实现大幅增长。为把这项政策落到实处,该局提前对煤炭类企业的产能及运营状况进行摸底,对原煤产量、原煤销量、涉煤收费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督促、指导涉煤企业按规定申报、缴纳煤炭资源税,为煤炭资源税新政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