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稀土钨钼(钨钼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资源税改革,促进理顺资源税费关系。会议决定,从2015年5月1日起,将稀土、钨、钼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按照不增加企业税负的原则合理确定税率。同时,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将稀土、钨、钼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相关价格调节基金,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相关收费基金。研究建立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
资源税改革出现时点符合市场预期。国家一直对以稀土为首的稀有金属采取战略性保护,资源税改革和出口关税取消属于无缝对接,符合国家将调控方式从出口壁垒转向内政管控的方针。“税制改革”的出现时点符合市场预期。
税率设立标准低于市场预期,利好资源股。此前市场中有预期:国家希望通过资源税改革来提高征税力度,进而提高矿产开采成本和出口价格,从而来实现矿产保护。如今国家明确税率标准为“按照不增加企业税负的原则合理确定税率”,大幅低于市场预期。“关税取消+资源税负担不变”,受此影响,短期上游矿企的成本压力显著降低,并将向下游传递,间接有利于改善下游需求。利好资源股。
资源税改革是对上游矿山的长期利空。对于上游合法矿山来说,开采数量受生产性指标限制,供给相对确定,因此,矿产价格主要受下游需求变化的影响。当下游需求增加时,矿产价格会上涨,此时,无论是“从价计征”还是“从量计征”税制,上游合法矿山能够获得的总收入是同样多的。“从价计税”意味着合法矿山的生产成本显著随着价格上升而增加,这意味着政府从增加的收入中分走的蛋糕变多了,因此对于上游矿山是长期利空。我们认为,资源税的改革方向很早以前就被市场有所预期,该利空影响已经提前在股价上得到反映。
取消资源补偿费属于超预期事件,利好资源股。国家原来对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标准是矿产品收入的2%,如今取消资源补偿费,显著利好上游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