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能源改革迈入全面推进阶段 新电改方案已大体确定

2015-03-16 10:30阅读:49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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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5年被定位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和“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针对国内能源领域的改革,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加快电力、油气等体制改革”,并明确指出“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关乎发展与民生”。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科院副总工程师蔡国雄表示,全面推进能源(中国能源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生产、消费和体制革命将成为2015年能源工作的重点。

据了解,自2002年国务院5号文拉开电改大幕之后,事实上这一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为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在2015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禹民透露,《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即将出台,电力体制改革重点解决五大问题: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形成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以价格信号引导资源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构建电力市场体系,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支持清洁能源发展,促进能源结构优化;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调动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资本积极性,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电力统筹规划。

蔡国雄表示,根据他所了解的情况,新电改方案可以概括为“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其框架内容大体确定,关键在于下一步的具体实施细则和试点工作推进。他说,“可以预见的是,电力体制改革或将以边试点边扩容的方式进行,随着深圳试点的实施和深化,电改有望在更大范围内铺开。”

据悉,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不失时机加快价格改革,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全面实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对此,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表示,我国现行的能源体制仍存在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

能源革命需要改革价格形成机制,需要能源价、税、财联动改革。目前,我国煤、电、油的价格形成机制以及能源耗用相关制度存在明显问题,形成资源粗放利用的不良传导链条。

我国最基础的能源转化方式是从煤炭到电力,煤炭的价格形成机制已充分市场化,而电力的价格形成机制尚不完善,价格传导机制不顺畅。在“从煤到电”的产业链上,一直存在比价关系严重失调和价格形成机制扭曲等问题,助长了与节能降耗背道而驰的增长模式和消费习惯的形成。

贾康说,近年来,我国在节能降耗方面采取了不少以行政手段为主的措施,但难以达到理想效果。而真正可靠的治理方式是通过深化改革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长效机制。通过经济杠杆,让市场充分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真正实现优胜劣汰,把低效、落后、过剩的产能挤出去,进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带来蓝天碧水和清新空气。

全国政协委员、中电投总经理陆启洲说,要研究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监管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快完善能源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综合服务体系等,创新监管方式,先行先试排污权交易、惩罚性电价等政策,构建高效监管体系。

而全国政协委员、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刘吉臻则认为,由于法律长期缺位,造成我国能源领域综合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长期依靠各部门的行政协调,已有的法律法规之间缺少统领和协调,存在彼此重叠、标准不一甚至互相牵制的情况,因此法律的操作性和执行效率受到制约。

对此,蔡国雄建议,在更高层面成立能源领导小组来做好顶层设计和部门协同,并与全国人大对口部门确定好“十三五”和中长期能源立法计划。在此基础上,尽快出台能源母法并分阶段完善我国能源法律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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