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5年1月1日起车用柴油全面升国Ⅳ

2014-12-31 01:52阅读:6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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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据中石化浙江分公司消息,继杭嘉湖地区车用柴油率先升级后,2015年1月1日开始,浙江省柴油将全面升级,国Ⅳ标准车用柴油(中国柴油市场调查研究报告)全面替代国Ⅲ标准车用柴油。除已经升级完成的杭嘉湖地区柴油价格不变外,其它地区0号柴油、-10号柴油每升分别上涨0.32元、0.33元。

2014年9月15日,中石化浙江分公司在杭州主城区的15个加油站率先挂牌销售国Ⅴ标准汽油和国Ⅳ标准车用柴油。10月1日,中石化杭州大部分加油站挂牌销售国Ⅴ标准汽油和国Ⅳ标准车用柴油。11月1日,杭嘉湖地区全面供应国Ⅴ标准汽油和国Ⅳ标准车用柴油。

按照《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项实施方案》,2015年1月1日也就是明天起,浙江省所有加油站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汽油方面,除杭嘉湖地区已经从国Ⅳ标准升级为国Ⅴ标准外,省内其它地区将于2015年底前完成升级工作。

升级完成后,浙江省其他地区0号国Ⅳ标准车用柴油价格改为5.72元/升,-10号国Ⅳ标准车用柴油价格改为6.06元/升。不过,部分持有中石化加油卡的消费者由于设定了限制油品加注类型,需要到就近加油站或加油卡营业网点进行相应变动。

资料显示,车用柴油从国Ⅲ升级为国Ⅳ后,减排效果明显。硫含量是车用柴油中最关键的质量指标,与国Ⅲ车用柴油相比,国Ⅳ车用柴油硫含量从350ppm降为50ppm,大幅下降85.7%。如果按浙江2013年消耗950万吨柴油计算,本轮升级完成后,浙江全年可减少硫排放2850吨,对环境改善贡献巨大。

另据了解,随着本轮国Ⅳ车用柴油升级完毕,国家工信部和环保部也已出台相关规定,我国将对柴油车实施国Ⅳ排放标准。也就是说,不仅车用柴油升级,柴油车排放标准也将相应升级。明天起,国Ⅲ标准(发动机)的柴油车将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

按照规定,国Ⅳ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在加注国Ⅳ车用柴油的同时,还需要加注柴油尾气处理液以降低尾气当中有害成分的排放。据2014年初环保部发布的《2013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占机动车比例16.1%的柴油车排放的氮氧化物接近汽车排放量总量的70%,颗粒物超过90%。采用尾气处理液后,能减少柴油车尾气中90%的氮氧化物和80%的颗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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