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力推长三角区域发展核电 清洁能源将成发展主动力

2014-12-15 04:13阅读:4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据了解,上周刚结束的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过去我国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空间相对较大,现在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

在近日举行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表示,支持长三角区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在核电示范工程成功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长三角区域发展核电。

实际上,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为未来中国的能源(中国能源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发展作了阐释。“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已经成为能源领域改革的方向,这恰好也跟“十三五”期间中国能源的改革方向一致。

在前不久刚刚公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已经明确提出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其中含义无非是能源结构调整,以及清洁低碳能源的使用。

据了解,国务院特别提到要提倡绿色低碳战略,未来6年,中国的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同时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天然气比重达到10%以上,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

据悉,截至2013年底,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为37.6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65.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为9.8%,天然气比重为5.8%。可见,未来6年中国的非化石能源,尤其是天然气的消费量将会大幅度提升。

近日,吴新雄就公开表示,下一步将会推动全国天然气管网互联,支持长三角区域使用俄罗斯、中亚进口天然气。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认为,目前最大的难度来自石油消费比重的降低,按照目标要求,到2020年的比重降低至13%,这意味着今后7年每年降低0.8个百分点。

面对2020年的能源结构目标,《行动计划》称,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大幅增加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消费比重。

近日国家能源局透露,目前正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配套措施,加大能源领域政策支持力度。据悉,这些政策包括 《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在内,一共六项相关法规,涉及天然气供应、成品油质量升级、煤电节能减排等各个方面。

同时,国家能源局已经有意要在长三角地区积极发展核电。

在近日举行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吴新雄表示,支持长三角区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在核电示范工程成功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长三角区域发展核电。

据悉,目前国内已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共20台,总装机容量为1807万千瓦,另有28台在建核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3062万千瓦。到2020年我国的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800万千瓦。

实际上,国家能源局支持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核电的大背景,是治理长三角区域的大气污染。对此,能源局还将积极推进12条重点输电通道建设,其中涉及长三角区域输电通道4条,新增输电容量2400万千瓦,总投资870亿元,建成后每年可减少长三角区域煤炭消费超过4000万吨标煤。

据了解,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会同发改委、工信部制定清洁、高效发电优惠政策,以进一步发展国内清洁能源治理大气污染。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