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严控利用小时数过低地区年度火电建设规模

2014-10-10 10:12阅读:46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据了解,10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说,为推动我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能源局将科学制定电力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年度火电(火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规模,并指导地方优化火电项目布局,对火电利用小时数过低(4500小时以下)的地区,要严格控制其年度火电建设规模。

为提升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吴新雄在9日召开的全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动员会议上说,国家能源局将确定一批煤电节能减排示范电站和示范基地。同时,国家能源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核办法,对各省区市和中央发电企业煤电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将进行通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在会上介绍,十一五以来煤电行业节能减排成效显著。截至2014年6月底,全国煤电机组中安装脱硫装置的达到7.6亿千瓦,装机比例95%以上;安装脱硝装置的机组达到5.5亿千瓦,装机比例达到63%。2014年1-8月,全国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PM2.5的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63微克,比2013年降低6%,其中京津冀地区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92微克,比2013年同期下降10.7%。

但与此同时,煤电行业仍然是对大气环境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2013年全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中煤电行业排放量分别占到28%、43%和17%。

翟青介绍,环保部门要从四方面配合推动煤电节能减排:一是严格落实新出台的排污费征收规定,实行差别化的征收政策;二是研究政策措施,对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电机组,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增加发电利用小时数、资金奖励、价格鼓励等激励政策;三是允许电力企业通过超低排放改造,将富余的指标用于新建项目建设,同时鼓励结余的指标上市开展交易;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完善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对大力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奖励。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