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遏制国内煤矿超能力生产,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煤矿(中国煤矿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安全生产,促进我国煤炭行业平稳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发改电〔2014〕226号),要求全国煤矿企业签订《煤矿按照登记公布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承诺书》,并通过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开。
《煤矿按照登记公布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承诺书》内容包括煤矿名称、所在地、生产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矿长姓名、矿长安全资格证编号、企业对合理组织生产和加强安全隐患治理的承诺等,一并公开的还包括各地区煤矿超能力生产的举报电话和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