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获原油进口资质 国内炼油产业或将重新洗牌

2014-08-28 10:36阅读:61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8月27日晚间,广汇能源公告称,广汇能源接到新疆商务厅通知,已收到国家商务部下发的商贸函【2014】635号文件《商务部关于赋予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批复》。

根据批复,广汇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获得原油(中国原油市场调查研究报告)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安排广汇石油201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0万吨;广汇石油可根据市场情况将原油销售给符合产业政策的炼油企业。

据了解,据相关分析师此前透露,广汇能源的原油销售权申请也已提交,政策下发或为期不远。作为我国第一家获得原油进口资质的民企,广汇能源可直接将其拥有的海外油气资源运回国内,形成从上游勘探到下游销售的全产业链。国内炼油产业可能随着原油进口权限的破冰而重新洗牌。

原油进口权限的破冰将被视作石油垄断领域的再一次深度破局而被写进历史。2014年2月份,广汇能源曾发布公告称,广汇石油根据已获得的境外油气资源及勘探开发能力,正在申请原油非国有贸易经营权及相应配额,此后,公司股价多次因此被热炒。

相关资料显示,根据我国现有相关政策,原油进口分国营贸易和非国营贸易两种,拥有国营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目前只有5家,包括中联油,中联化,中海油,中化和广东振戎,这种贸易没有配额限制。

而目前共有22家企业拥有原油非国营贸易经营资质,2012年-2014年中国对这部分贸易的配额是2910万吨/年。但这些配额的完成量数字没有公布。

此前,有研究员表示,有广汇能源内部人士表示,在拿到进口权和配额的初期,公司将同国内炼厂进行合作,销售这些海外原油,而销售对象主要是正在等待国家松绑进口原油使用资格的地方炼厂。

不过,上述研究员认为,按照现有国家政策,广汇能源至少还要过两道关才能最终实现销售:其一,广汇自身获得原油销售权;其二,地方炼厂获批进口原油使用权。而获取原油销售权的企业的基本条件包括:注册资金1亿元;具有长期、稳定的原油供应渠道;具有长期、稳定、合法的原油销售渠道。目前拥有原油销售资格的企业共有24家。

此外,该研究员进一步透露,广汇能源正在申请石油勘探资质,也非常有可能获批。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广汇能源下属子公司通过海外收购等方式,获得了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区块原油资源量11.639亿吨,以及哈萨克斯坦南伊玛谢夫油气项目原油储量2.1亿吨。此次原油进口资质落实,可直接将其拥有的海外油气资源运回国内,这意味着广汇能源将形成从上游勘探到下游销售的全产业链。

考虑到国内民营企业油品升级步伐落后和原料缺口大产能利用率低等问题,有分析师认为,广汇能源的进口原油将有部分流入地方炼厂。

“随着原油进口权限的破冰,相信国内的原油缺口会逐步缩小。”上述分析师指出,广汇能源为国内的民营炼厂在原料方面指出了另一条可行之道,即可以将原料的获得由国内转向到国外部署,收购油气田等进行上游产业链的发展。

该分析师同时认为,近年来我国炼油产能过剩局面凸显,为应对将来民营炼厂的闲置产能恢复后油品供应突飞猛进,我国应积极布局原油和成品油的战略储存,另外企业也应加快储库建设和部署,做到战略储存和商业储存同时发力,缓解产能过剩。

据悉,业内人士认为,在“两桶油”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广汇能源作为新疆的能源企业参与区域合作的可能性较大,如果真能向民企开放石油勘探资质,这将会打破上游被垄断的格局。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