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弃风弃光严重的地区要控制新能源规模

2014-08-19 04:48阅读:34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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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鉴于我国新能源发展中弃风、弃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8月18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在举行的第五届中国(甘肃)国际新能源博览会上表示,弃风弃光严重的地区就是要控制规模。

据悉,我国以风电和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中国新能源市场调查研究报告)近年来取得了巨大发展,截至2013年底,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已经达到9174.46万千瓦,光电装机也已经达到1479万千瓦,均居世界第一位,但由于在新能源建设过程中主要关注资源而忽视市场,造成规模过剩,导致发电难以送出,出现弃风、弃光问题。

国家能源局的一项统计显示,2013年,我国风电平均弃风率为10%,而从重点区域来看,弃风率在25%以上,如内蒙古和东北的不少地方,弃风率在35%—40%。2014年上半年全国平均弃风率8.5%,同比下降5.14%,但是部分地区弃风依然严峻,如新疆弃风率达到17.25%,吉林弃风率达到19.75%,为全国最高。

史立山说,虽然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在电力消费中的比重很低,风电不到3%,太阳能发电可以忽略不计,但是不断出现的弃风弃光问题,暴露了我国能源规划、建设和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资源丰富地区的政府对新能源建设是积极的,但对于如何充分有效利用新能源重视不够。

史立山认为,新能源的发展不是为了增加装机规模,而是要替代化石能源消费,所以必须格外重视新能源发电的利用。首先要统筹规划,把落实市场作为新项目建设的基础。其次要优先发展分布式新能源,近距离替代外来电力;再次是跨区输电要统筹好电网建设和电源配套。这就需要政府和企业进一步转变思路、加强沟通,关键是落实。

史立山说,要结合新能源的特点,拓展新能源的利用领域,如风电供热的利用应引起重视,通过储热式供热技术,解决风电的间歇问题,这是一个崭新的领域,需要大胆实践。

据了解,为了保证新能源发电的健康发展,目前国家实施了年度规模调控的管理措施。确定各地区开发规模的依据,主要是看新能源的利用状况,看投运项目的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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