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6月20日召开的湖南全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会议宣布,湖南省将重点关闭11类落后小煤矿,“十二五”期间将关闭400处左右,全省煤矿(中国煤矿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总数将控制在500处以内。
根据方案,列入关闭的11类煤矿分别是:重点关闭年产能9万吨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快关闭年产能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且年产能在9万吨及以下的;关闭超层越界拒不退回和资源枯竭的;关闭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仍然组织生产的;关闭没有通过瓦斯防治能力评估且拒不停产整顿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关闭或整合矿区范围上下垂直重叠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灾害严重矿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应予关闭的;没有实现正规开采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逾期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依法实施关闭;没有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的煤矿,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未达标的,依法实施关闭。
落后煤矿的关闭退出,目前已有邵阳市完成试点。2014年,将完成郴州、衡阳、长沙、湘潭、株洲、永州、益阳、常德、怀化、张家界、自治州等市州的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任务。2015年完成娄底市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任务。
在积极争取国家小煤矿关闭退出奖补资金的同时,安徽省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在2015年前完成关闭退出目标任务的市州给予奖补。
今后,一律停止核准新建年生产能力低于30万吨的煤矿,一律停止核准新建年产能低于90万吨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据悉,副省长盛茂林出席会议,并就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