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电站十年累计发电6900多亿度 实现税收392.90亿元

2014-04-11 04:10阅读:74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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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自2003年7月三峡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以来,三峡工程巨大的水电税收效益开始显现,已累计发电达6900多亿度,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三峡电站累计实现税收392.90亿元。

三峡电站是世界上装机容量最大的水电站(中国水电站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共安装32台70万千瓦。单机容量为70万千瓦的机组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水力发电机组,其水轮机直径达10米,重450吨;转子直径达19米,重近2000吨;发电机定子外径达20米。单台机组满发一天约发电1680万千瓦时。

据介绍,三峡集团年均销售电量1000亿度左右,收入220亿,年缴纳增值税约38亿元,年缴纳企业所得税约25亿。

水电工程的建设投资巨大,为降低水力发电企业税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2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峡电站电力产品增值税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三峡电站自发电之日起,其对外销售的电力产品按照增值税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电力产品的增值税税收负担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至三峡电站发电以来,三峡电站累计获得国家的税收支持超过80亿元。

日前,财政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对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此举标志着三峡税收“优待”将普惠大型水电企业。《通知》明确,对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到2015年底,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至2017年底,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据宜昌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的税收优惠政策,将激发企业投资水电站的热情,并更多地投入到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等方面,加上之前的电价形成机制调整,对水电是双重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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