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下称准入条件),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准入条件适用于新(改、扩)建焦化企业,包括炼焦、焦炉煤气制甲醇、煤焦油加工、苯精制企业。“从今年4月1日起,新(改、扩)建焦化企业准入门槛将提高,此举旨在限制新增产能。”业内人士表示。
根据准入条件,炼焦(焦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年生产能力需达到100万吨,焦炉煤气制甲醇企业单套年生产能力需达到10万吨,煤焦油加工企业单套年处理无水煤焦油能力需达到15万吨,苯精制企业单套年处理粗(轻)苯能力需达到10万吨,钢铁企业焦炉应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置。
“修订后的准入条件通过‘关小并大’来优化焦化行业产业链,有利于焦化行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分析人士认为,现在银行已收紧对焦化企业的贷款,与往年相比,焦化企业腾挪空间较小,经营更加艰难。因此,目前年产能在100万吨以下的小型焦企要扩建达到标准水平,同时还得兼顾环保设施达标,有一定的难度。准入条件的出台,将加快小型焦化企业的倒闭速度,而局部地区的焦化企业改建或扩建对市场整体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