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能源局披露的数据,2013年我国能源生产总量同比增长2.1%,其中煤炭产量增长1%,原油产量增长2%,天然气产量增长7%,而能源消费总量则比上年增长3.9%,煤炭、石油、天然气的表观消费量同比增幅分别为2.7%、1.7%和13.9%。
这一系列数字背后难以回避的事实是,我国能源消费缺口和进口压力的不断攀升。中国原油对外依存度早在2009年就已突破50%的安全警戒线,目前已达到57.5%,天然气(中国天然气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对外依存度也在今年超过30%。而水等其他资源产品也同样面临着紧缺。
在这种情况下,资源价格市场化成为破解之策,《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将推进石油、天然气、电力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如果将“由政府定价到政府指导价”定义为我国能源价格的第一次闯关,那这次“走向市场化”可以说是其第二次闯关。对于居民来说,主要形式便是阶梯定价制度。事实上,本轮闯关的初步尝试随着2012年7月1日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全国试行就已启动。之后2013年12月发改委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要求各地区2015年底前出台政策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
而这种模式在今年将全面推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李朴民表示,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快完善资源性商品价格的形成机制,积极推动电力、天然气、水、铁路、航空等领域的改革,完善民用水、电、气等阶梯价格制度。
参与《指导意见》制定与讨论的人士透露,现在多个地方政府开始试行居民阶梯气价改革,但需要全国性的改革方案来确定一个机制,与门站气价形成机制、终端气价传导机制等进行整体配套,然后各地在此框架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为了吸取阶梯电价改革的教训,此次机制的设定更为具体、严格。
此外,阶梯气价还要考虑计价基本周期的问题。当前燃气表一般都安装在居民家里,如果以月度为周期的话,有些未使用智能燃气表的地区将面临抄表操作困难等问题。所以最后进行了修改,改为“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而原定的三档气量设置也改为两档,而采暖用气根据气温的变化单独设置用气档次。该《指导意见》已修改完成并上报至国务院相关部门,有望在年内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