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是“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绿色低碳(中国碳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发展道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抓手。
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从我国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试点示范工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国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研究制定并贯彻落实好重大政策文件。做好《“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3-2020年)》、《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完成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文本起草,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编制完成中国低碳发展宏观战略,系统提出我国2030及2050年低碳发展路线图。研究制定《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标的建议方案》并上报国务院。
二是完善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政策体系。加强对试点示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并完善支持试点示范的产业、财税、投资、金融、技术、消费等方面配套政策,加大对试点示范工作的支持力度。研究提出低碳城市、园区、社区和商业等试点示范建设的规范和评价标准。
三是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低碳试点示范评价考核办法,对“十二五”时期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碳排放权交易等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及时总结和交流低碳发展经验。研究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四是加强低碳试点示范地区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地区能力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加强对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低碳发展主管官员以及企业高管等多层次的能力培训。加快试点示范地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及统计核算体系建设,优先建立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