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网站昨日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称,“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自2014年起,光伏发电实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
其中的要点是:为各省市划定年度新增光伏建设规模,超出规模部分,将无法享受国家提供的财政补贴。通知还详细披露了2014年光伏装机规划,全年新增备案总规模14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800万千瓦,光伏电站600万千瓦。各地的指标分配为,浙江、江苏、山东2014年新增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均为120万千瓦,并列全国首位,其中分布式光伏规模均为100万千瓦。
同时,国家能源局对个人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持鼓励态度,称“个人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小型分布式光伏(中国光伏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发电项目,在受到地区规模指标限制时,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可向国家能源局申请增加相应规模指标。鼓励各地优先备案采用新技术、新产品的光伏发电项目”。
据悉,之所以强调需要年度指导规模管理,是因为在电价有利及发展可再生能源扶持资金的吸引之下,国内光伏企业在戈壁滩和贫瘠的北部和西北地区纷纷上马数十亿元的光伏电站项目。如果上马速度过快,则不仅电网接入以及消纳可能跟不上装机速度,可再生能源附加也将入不敷出。
目前,电网对光伏电站的接入以及消纳问题已经在甘肃、青海、新疆等光伏大省有所显现。对此,国家能源局在上述通知中称,“对于甘肃、青海、新疆(含兵团)等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较大的省(区),如发生限电情况,将调减当年建设规模,并停止批复下年度新增备案规模。对于青海省海西地区,甘肃省武威、张掖和金昌等地区,青海省和甘肃省能源主管部门安排新建项目时应关注弃光限电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