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全国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中,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五个试点已于2013年陆续启动,湖北和重庆成为最后两个等待启动的试点。
湖北省人大代表、省委决策支持顾问马哲军认为,各试点碳交易所极可能通过清理、整顿、合并等,最终逐步形成统一的全国碳(中国碳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交易市场体系。因此,建设好湖北碳排放权交易所的工作迫在眉睫。绝不能让湖北试点只是"昙花一现",更不能让全国碳交易中心再次与湖北"失之交臂"。
最终,“建立湖北碳交易所,为打造全国碳金融市场创造条件”写进了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湖北省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田啓表示,目前湖北正在进行开市前的最后筹备工作,也在等待管理办法的正式出台,争取在3月份开市,但最终时间还需各方协调。
作为仅有的两个试点省份,湖北与广东一样将拍卖方式纳入到了市场中来。根据目前的《管理办法》,湖北省将对所有试点企业实施无偿配额的方式,政府预留部分不超过配额总量的10%。同时,以拍卖方式作为补充,拍卖部分不超过政府预留部分的30%。
但与广东“免费+有偿”的分配方式不同的是,湖北试点拍卖标的的来源为政府预留配额而不是企业分配配额。同时,作为对机构和个人都开放的市场,湖北拍卖的竞拍者也可以是社会投资者而不仅限于纳入企业。因此,企业不必一定参与拍卖,而社会投资者则有了在一级市场获得配额的机会。
湖北碳排放交易中心副总经理张杲表示,这个设置主要是考虑到市场活跃度。 首先,市场如果只靠纳入的100多家企业活跃很难,因此需要投资人的参与。但是,企业在初期碳资产管理有限,未必会参与买卖,那么投资人想要买,就得有一个口子。因此政府可以从预留配额里面放一部分量出来,让市场投资人依据其对市场的判断来进行投资和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