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分两批召集30个省市区有关人士,举办阶梯气价听证会。从参与听证会的专家处了解到,实行阶梯气价已确定无疑,但实施条例及细节仍待多方进一步商议,政策很可能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出台。
阶梯气价是指居民每年或每月超过天然气(中国天然气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基本消费量后,执行高气价,对用户消费的气量分段定价,资源价格随使用量增加逐级递增。上述专家表示,相关部门实施阶梯气价的决心很大。具体实施有几个方案正在商讨中,政策很可能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出台。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11月25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在水电气暖等领域,对居民实行阶梯价格制度,要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对基本需求部分,尽量保持价格稳定,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对非基本需求部分,应更多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表示,民用气价格调整的权限属于地方政府的物价部门,阶梯气价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政策出台。此次,国家发改委可能会出台实施阶梯气价大的指导政策意见,各地城市再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执行措施。
事实上,之前有些地方城市已经开始了阶梯气价的试点。去年12月1日,长株潭三市开始试行居民阶梯气价。对年用气量在600立方米以下的,执行现行价格,即2.45元/立方米;超过600立方米以上的,实行第二档气量气价,每立方米上浮0.55元。南京也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阶梯价格。江苏常州从11月1日起,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每立方米到户价格,不仅由2.2元调整为2.45元,而且开始试行阶梯气价。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经过一年的地方试点后,阶梯气价指导政策意见出台的时机已到,通过阶梯气价最终要逐渐实现居民和工业用气并轨,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的并轨,让价格在天然气市场调节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