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今年内首个“三连降”后,近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出现反弹。昨天下午,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决定将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60元和155元,非标准品汽、柴油(中国柴油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通知,浙江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调整为:杭州市(国IV)90号汽油为7.09元/升,省内其他地市为6.87元/升;杭州市(国IV)93号汽油为7.63元/升,省内其他地市为7.40元/升;杭州市(国IV)97号汽油为8.10元/升,省内其他地市为7.85元/升;0号柴油上调至7.24元/升,-10号柴油价格上调至7.67元/升。
浙江省物价局表示,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倒扣300元确定。
省物价局通知要求,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要努力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确保市场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